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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专项奖励办法出台

来自: 小店区工信局 收藏 分享 邀请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发布全国第五个地方性信创产业专项奖补政策《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专项奖励办法》,共9条,最高奖励150万元。

随着信创产业的不断深入发展,多部门均提出对于国产软件的支持,各行业、各地信创政策呈现爆发式增长,个别地区更是对采购份额、信创生态发展都做出明确规定。但,详细盘点之下,此前除《广州市软件和信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天津市“中国信创谷九条”政策外,鲜有政府出台信创专项政策。

进入2022年以来,多地信创政策开始从宏观支持转为专项政策奖励。继广州、天津后,5月份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出台全国第三个地方性信创产业专项政策《黄陂“信创8条”专项政策措施》每年设立5000万元信创产业专项支持资金,用于对从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的相关项目引入、自主研发、应用创新、生产销售、人才引育、融资服务等奖励政策的兑现保障,引导推动信创产业发展;随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15条专项政策对信创项目引进、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基础提升、信创产业集聚、研发能力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学术交流等给与相应的补贴支持。

延伸阅读: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2、最高1000万!广州“信创10条”奖补政策兑现:涵盖信创产品、平台、人才、企业落户、产品研发等

3、《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

4.《政策 | 继广州、天津后,全国第四个地方性信创产业专项奖补政策发布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发布全国第五个地方性信创产业专项奖补政策《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专项奖励办法》,共9条,最高奖励150万元。


《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专项奖励办法》全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山西省“十四五”未来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全力打造山西信创产业生态和创新高地,落实韦韬书记视察小店区“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我区信创产业自然禀赋和既有资源,打造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主题,以国产芯片技术路线为特色的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把信创产业视为整体,规划面积约15平方公里的“一街、两园、四楼”总体空间布局,加快信创产业招商,使全区成为信创产业的中试平台和技术转移平台,推动信创产品快速熟化,抢占制高点,推动产业集群快速集聚,通力打造百亿级信创产业集群。根据《山西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山西省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措施》等政策文件,为信创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在小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统称企业)。
第二条【企业入驻奖励】
对在小店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区外法人单位,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区财政的贡献额。
鼓励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区外法人单位入驻集聚区内的标准厂房和办公用房,区政府按年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150平方米以内免房租,15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房租减半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减免房租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区综合贡献。

第三条【企业成长奖励】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区综合贡献。
第四条【研发投入奖励】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产品或技术通过相关公共服务平台适配验证且实现产业化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研发生产项目;鼓励企业申报省级信创项目研发奖励,在获得省级奖补的基础上,按照省奖励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五条【应用示范奖励】
鼓励和支持集聚区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所提供的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消费领域给予优先采购。
支持基于国产自主芯片的硬件、软件产品研发生产、应用迁移、适配测试、信息服务在能源、金融、政务、教育、医疗、电力、交通、旅游、司法等领域及“水暖煤农”等北方特色行业的应用项目,鼓励企业申报太原市相关部门遴选产品应用示范项目,在获得市级奖补的基础上,按照市奖励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区综合贡献。

第六条【基础支撑奖励】
支持企业建设基础性、支撑性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申报省级相关单位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奖励,在获得省级奖补的基础上,按照省奖励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生态营造奖励】
支持行业协会、联盟、专业机构或企业在集聚区举办信创领域行业性大赛、产业大会、产业论坛、交流培训等活动,营造发展环境,培育市场氛围;在获得省级奖补的基础上,按照省奖励金额的20%予以奖励,每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市场开拓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积极拓展省外信创市场,企业在集聚区内研发生产的信创产品中标省外项目的,按实际合同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投资引荐奖励】
鼓励区内企业单位的高管、科研人员、专业人才、退休、离职人员等参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对引荐投资项目到小店区,并实质性促成企业落户的引荐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除外),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实缴资本超过2000万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引荐人,按照实际营业收入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投资引荐奖励上限为10万元。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每年组织申报兑现一次,符合本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同时又满足小店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可按最优政策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同一项目的同一事项或本政策中的同类扶持奖励政策不能重复申请,按照就高原则执行。有效期届满或期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予以评估修订。本文件由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相应实施细则由小店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小店区信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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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2022-11-2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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