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按照“信创为常态,非信创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化项目信创技术审核力度;构建完善开源体系,支持围绕鸿蒙、欧拉等优势开源项目,开发先进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构建自主可控技术底座。持续推动行业应用,支持建设细分领域信创应用工作组...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一、发挥数字政府牵引驱动作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积极落实“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要求,培育数据要素和数字政府建设相关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实体经济营商环境。依托粤商通平台搭建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平台,建设招商数据库和招商地图,为招商引资供需方提供综合性招商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涉企高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向企业园区和大型企业投放延伸,实现企业事项“园区办”。积极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在试点地市推广应用电子保函,不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功能和机制,依托粤省心平台构建企业服务专区,方便企业精准化提交诉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赋能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产业数据资源深度融合利用,落地智慧交通、生命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场景,发挥政企数据融合对实体经济的赋能和倍增作用。充分发挥“粤经济”平台作用,助力政府对实体经济的监测分析和精准施策。统筹布局优化先进算力资源,为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提供优质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加快数据产业发展。出台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政策,编制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研究报告。建设算力资源发布共享平台,选择有条件的地市建设3-5个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形成数据要素行业规模效应。支持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设产业数据流通交易专区,发挥数据经纪人作用,整合、汇聚产业链上下游数据资源,形成一批市场需求大、应用效果好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选取具有地区特色、数字化基础较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开展数据经纪人试点。在生物医药、汽车制造、能源电力、移动通信、新材料等领域布局行业数据空间,建设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服务平台。培育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要素生态,构建包含数据收集、加工、撮合、评估、交易、审计等环节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数据服务商,鼓励开展数据开发类、发布类、承销类和信托类业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四)培育数字政府产业生态。依托“粤复用”搭建政企共享合作平台,推动企业服务模式从项目化向产品化转变,发挥数字政府建设产业联盟作用,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产业发展。深化信创产品和技术在政务服务与政府治理、政务大数据等各类数字政府场景落地应用,发挥信创产业联盟作用,推动信创产业链企业落户广东,打造全国领先的信创产业生态。推动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和产品应用,发挥网络安全产业联盟作用,加快建设广东省数字安全创新发展基地,打造全国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第三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二、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持续深化政务数据“一网共享”,建设规范便利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管理运营体系,全面激活数据要素新动能,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 (五)强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 1.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公共数据供需对接。加快构建覆盖全省上下一致、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加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脱敏、加密和授权访问管理。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分批梳理印发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公共数据元规范和省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和验收前数据资源符合性审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逻辑接入与物理汇聚等方式,将业务数据、电子证照、高分遥感、电子地图、监控视频、物联感知等6类数据汇聚至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进行统筹管理。按需接入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协同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统计等省直有关部门持续建设完善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经济治理和电子证照等省级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主题库建设,实现主题数据资源一次归集、多处应用。按照物理空间或行政区域将涉及人、事、物的各类“条数据”,封装成全省统一标准的“块数据”,并按行政区域将数据直达基层部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省委政法委牵头) 3.提升数据共享交换水平。优化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强化跨部门数据比对分析能力,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强政务数据治理,优化完善公共数据纠错机制。有序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向地方政务数据平台共享数据,发布不少于200个国家数据资源接口,支撑不少于100个应用场景需求。建设完善视频和物联感知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推进全省视频和物联感知资源共享共用。完善面向应用场景的数据共享服务,强化数据与场景的关联关系,年底前发布不少于300个数据共享案例。(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1.强化数据要素制度引领。制定我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加快数据流通交易领域制度体系建设,开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共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规范,保护数据要素权益,保障数据安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体系。建立省级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工作机制,整合政企优势资源,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紧密衔接。全面实施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的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培训机制,组织开展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评估,着力提高政府数据治理、数据运营和数据资源资产化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加快建设省数据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广东数据资产登记合规委员会高效运转,开展数据资产合规登记工作,促进数据资源资产化,培育数据合规评估、资产价值评估等衍生业态。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以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为目标做大做强,选取省内条件成熟的地市设立区域数据交易服务基地。培育跨省跨区域数据交易可信互认生态,实现数据产品“一所挂牌,多地同步发布、同步展示、同步交易”,助力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探索数据资产统计核算。推动广州海珠、深圳南山做好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的调查、核算方法和统计报表制度。鼓励不同领域、行业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工具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形成一套成熟可推广的数据资产评估服务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七)强化数据基础运营能力。 1.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运营体系。适度超前部署数据要素市场化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运营体系理论、总体架构、运营流程和相关技术研究。探索构建数据综合业务网,支持政府部门和制造业、金融行业等主体接入开展数据可信流通交易。开展业务场景试点,发挥粤省事、粤商通平台的触达能力,探索在数据交易、普惠金融、供应链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逐步形成规范化、可监管的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运营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完善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推进数字空间在政务领域应用,完成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50个高频服务的系统对接,开展授权用数模式应用。探索数字空间市场化运营和社会数据目录接入,拓展在金融、通信、水、电、燃气等领域社会化场景开展创新试点,强化数字空间接收和使用数据资产凭证等产品的能力。发布数字空间行业应用案例集,赋能相关产业发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探索隐私计算和区块链应用试点。建设省级隐私计算平台,逐步推广隐私计算平台应用场景至金融、信用、刑侦、知识产权等领域。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区块链存证基础能力,不断完善区块链平台,支持数据发布共享、数字空间授权用数、数据资产登记过程存证、数据流通交易监管等场景可信存证和安全审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不断深化“一网统管”,构建数字化治理体系 全力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官,构建全省纵横联动、五级协同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八)完善经济调节数字化体系。推动“数字发改”建设,加快建设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升级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广东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深化“一网统管”科技创新应用专题建设,优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主题建设,深化综合指标、高新技术、孵化育成等业务专题。加快“数字工信”建设,推动实现12个以上战略性产业集群数字化监测管理。深化“数字国资”建设,推动财务数据管理、监督追责、安全生产等重点业务的建设与应用。建设完善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强化对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的监测及预警。深化“数字财政”应用,开展收入、支出、库款及三保监测等专题建设,进一步完善管财理财水平评估、财政运行风险监测等指标体系。加快构建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支撑体系,健全经济运行数据汇聚共享机制,深化“粤经济”平台支撑各行业经济运行场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九)强化智慧市场监管能力。深化智慧市场监管建设,拓展智慧监管应用,提升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数字化监管水平。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推进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升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管理、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能力。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积极探索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省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加快推广“粤平安”平台,推动构建“综合网格+综治中心+粤平安”的全覆盖立体式智能化工作体系。推进“智慧信访”建设,加快诉求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利用。深化协同共治数字化体系建设,分领域推进治理事项标准化,打造全省一体化协同联动中心。推进公安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完善智慧经侦、智慧新侦查等应用,依托“粤居码”完善房屋建筑物标准地址信息建设应用。深化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依法治省运行监测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贸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系统、升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危化品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构建指挥调度数字化体系,强化融合通信、指挥“一张图”能力,实现平战结合、融合指挥、全域资源快速调度。(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安厅、司法厅、应急管理厅牵头) (十一)加强公共服务数字化管理。加快“一网统管”教育专题建设,推动构建教育发展动态监测、教育信息化发展、数字教材应用和高考阳光招考等专题应用。深化“数字交通”建设,推进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综合运输、行政执法等平台建设,重点打造“一网统管”交通运输数字水运专题。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服务,构建农业经营主体数据画像,为涉农企业安全监管、补贴发放、金融信贷等相关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建设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市级已有平台检查检验结果跨市共享互认、无平台地市试点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省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牵头) (十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自然资源建设,构建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和自然资源服务应用。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大气、水、土壤、海洋污染防治等业务应用,搭建核应急指挥数字化平台。推进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实施,构建省级数字孪生平台,开展数字孪生东江、北江流域建设,持续提升“智慧河长”等平台服务能力,逐步构建智能高效的智慧水利网。搭建省级“一网统管”能源保障平台,推动实现能源监测数字化、能源保障便捷化、能源统筹一体化。加快建设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建立“测碳、算碳、观碳、控碳”全链条数字化管理体系。(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三)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推动智慧城市业务流程重塑和再造,强化智慧城市数据共享和融合利用,提升极端情况下城市智慧运营调度能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一体化平台,拓展社区便民利民生活服务,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民政厅牵头) (十四)强化“一网统管”基础支撑能力。完善“粤治慧”省域治理数字化总平台建设,强化AI算法、人口热力图、无人机、地图适配等公共支撑能力。打造全省一体化赋码管理平台,出台省域赋码(事、物)管理编码与应用标准规范,构建人、机构、物、事二维码编码规范和标识体系。构建“一网统管”物联感知体系,推进各类物联感知终端集约化建设和规范应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和跨域通办,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十五)提升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能力。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广“事项要素二次统筹”工作。依托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建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省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一门”集中办理。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开办、灵活就业等13个高频“一件事”在全省落地实施。持续推进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新增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文件归档应用。升级优化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视频办理平台“粤视办”,扩大政务服务视频办理的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推动泛珠三角省区业务系统互联,实现1000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推动澳门“一户通”与粤省事互设专区,探索建立与香港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合作模式。(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六)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建设广东“大救助”信息平台,推动社会救助资源共享、一次多办、一次办好。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集成融合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就医服务、惠民惠农补贴、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服务事项。打造“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家政服务机构、家政从业人员、家政消费者提供统一服务。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推动更多医保服务事项上线“粤医保”,实现线上门诊备案选点、“双通道”处方流转信息查询、药品价格查询等便民服务功能。打造退役军人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智慧服务保障生态系统,实现应征入伍、服役关怀、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抚优待等各阶段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协同。(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十七)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升级完善市场监管智慧准入应用,推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等事项智能办理。升级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推进科技业务数据标准化管理,提高科技业务管理服务能力。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全省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服务功能。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动专家异地评标和“粤公平码”推广应用。建设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集成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不少于60项。(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 (十八)做优做强“粤系列”服务平台。持续完善粤省事平台,拓展“扫码亮证”“一码办事”等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推进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对接粤省事码,进驻粤省事平台本地特色服务和集成套餐式移动服务合计达40项。推广粤商通平台基础能力应用,完善业务授权、消息推送、即时通讯、视频会议等能力,推动粤商通平台在电子劳动合同、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用、招商引资等业务场景的应用,累计上线服务事项突破3500项。持续丰富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服务内容,全年新增上线不少于200项服务事项,推动实现全省镇(街)和园区全覆盖。拓展粤省心平台接诉应诉能力,建立全省12345热线话务资源负载均衡调度体系,强化热线数据赋能作用,重点围绕社会民生、市场经济、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题分析。推动“粤优行”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进一步延伸至更多公共出行领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加快“数字机关”建设,提高机关运行“一网协同”效能 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加强政务流程优化再造,不断提升政府运行数字化水平,推进全省党政机关高效协同。 (十九)推动政府内部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数字机关”建设,强化政府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深化党建、会务、人事、学习等提升机关效能数字化的重要场景应用。梳理政府内部高频事项,探索“内部一件事”集成应用,推动机关内部非涉密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健全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充分发挥粤政易平台枢纽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即时通讯、视频会议、电子公文流转等共性办公应用服务能力。推广数字政府填表报数系统应用,建立各级部门下发表格目录清单,打通填表报数系统与各级业务系统,推动实现从基层要数转变为向系统要数。打造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局管住房管理等业务应用,不断提升机关事务运行效率、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构建政务智能(GI)门户和移动端。以“结构化、数据化、指标化”为目标,构建“图谱、指标、任务、督办”闭环管理体系,探索将GI系统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的一体化工作平台,联通各级业务系统,通过数据采集、协同联动、融合督办,实现省市数据联通和工作协同。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和算力资源,强化GI的综合分析研判能力,服务领导指挥决策,提升公职人员办公效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赋能机关数字化发展。强化党建、组织工作信息化支撑,完善广东组织工作网。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加强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建设。加快建设“数字政协”,推动委员多维履职、网上聚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智慧法院大脑和数据中台,提升审判执行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赋能监督,以监督促进治理。积极探索政务短视频在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的应用。(省委组织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检察院牵头) 六、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构建全方位数字政府安全工作格局 健全数字政府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 (二十三)强化数据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数据安全机构责任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监测、审计、风险评估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规划建设数据存储专用场所,推动数据储存、数据调用基础结构和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实现本质提升。完善网络数据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将数字政府网络数据安全考核纳入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牵头) (二十四)强化安全工作保障和监测运营。强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造“粤数安”省数字政府安全智能运营中心,强化省、市一体化安全监测运营。建立健全密码应用支撑服务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安全能力和密码应用服务均衡化发展。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持续打造“粤盾”演练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估,持续优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完善安全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省数字安全创新发展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安全审计、安全测评、漏洞排查、供应链安全管控和安全检查,不断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风险防控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牵头) (二十五)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按照“信创为常态,非信创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化项目信创技术审核力度。建设30家数字政府信创适配测试中心,推动信创技术攻关和适配测试。建设完善信创综合服务网,提供信创软硬件产品、解决方案、技术创新成果展示及产品应用问题反馈等服务。加强信创开发环境技术集成,提升信创生态质量,逐步实现研发过程和知识资产自主可控。(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七、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构建智能集约支撑体系 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强化基础设施统筹管理,构建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二十六)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政务云升级扩容,推动政务云服务目录和产品目录的分离,强化计算、存储、网络、安全、数据库以及中间件等多维一体的基础支撑能力服务。结合各业务应用资源需求差异,提供标准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服务,提高云资源灵活调度和配置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七)提升政务外网支撑能力。持续推动《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3年)》相关工作开展。夯实政务外网基础能力,推动市级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能力延伸,推动省市域名系统建设和对接,加快5G政务外网标准化建设。完善广东数字政府政务外网服务运营平台,提升政务外网运作效率和用户自服务能力。加大政务外网应用力度,推动不少于两张业务专网基于政务外网开展集约化建设,完成视频业务网络平面规划建设。(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强化公共支撑平台能力。加快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优化升级,建立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机制,推动账户实名率达到100%。探索分布式数字身份认证模式,创新认证、存证、公证一体化可信数字身份应用。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全面推行持证主体授权用证新模式,开展国家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和质量异议处理试点。拓展电子证照种类和业务应用场景,将进城务工人员职业资格等证书纳入电子证照管理平台,贯通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招聘、就业、创业等全过程。升级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推动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的电子印章申请制发、业务系统接入等服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明确电子文件管理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要素,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中同步落实电子文件管理要求,推进电子文件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机要局牵头) (二十九)推动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建设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构建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体系,加快上线区块链、AI、语音识别、5G短信、粤信签等服务,加快实现政务云、网、公共应用支撑等基础设施的集约化管理和统一运营运维。推动智能化运营,降低专业技术门槛,资源随时申请、审批“指尖”完成、告警实时预报。完成广东省粤基座数字政府联创中心实体化登记注册,推进联创中心实验室建设。(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八、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保障 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建设运营模式,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区域协调发展,强化模式推广和培训交流,释放改革发展新活力。 (三十)健全数字政府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数据条例立法进程,推动印发电子证照管理、公共数据共享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等办法,修订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积极探索推动数字化治理领域立法。推进“一网统管”、数据要素、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相关标准建设,完成不少于40项标准规范制修订,推动不少于2项国家标准和6项地方标准通过立项。积极创建申报数字政府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抓好广东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落实,进一步强化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适时开展工作完成情况评估。推动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对口帮扶机制,加快区域间资源整合、要素互补、互惠共赢。开展“粤同行”产业赋能三年行动计划,发挥相关联盟协会整合优势产业资源作用,赋能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均衡化发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二)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机制。深化“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模式,持续拓展“粤复用”服务范围和内容,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发挥数字政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和行政支出的重要作用,科学合理、总体管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规模。加快推进全省数字政府项目一体化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专人负责制,推动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项目联合审核、联合采购机制。积极探索数字政府建设运营“1+N”模式,规范和加强分中心管理。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评估体系,开展常态化监测和周期性评估。(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三)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数字化人才培养计划和政数学院建设。协调将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建立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三十四)加强交流合作。强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泛珠三角省区等地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全面数字化发展新路径。办好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暨“数字湾区”发展大会,搭建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展示中心,打造高水平数字政府建设交流合作平台。(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推进工作,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常态化监测,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免责声明:本文系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但因转载众多,或无法确认真正原始作者,故仅标明转载来源,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